解释 : ,言我孙 叔敖之子也。”居 数年,其子穷困负薪 ,逢优孟, 与言曰:“我,孙叔敖子也。父且死时,属我贫困 往见优孟。”优孟曰:“若无远有 所之。”即为孙叔 敖衣冠,抵掌谈语。岁馀,像孙叔敖,楚王及左右不能 别也。庄王置酒,优孟 前为寿。庄王大惊,以为孙叔 敖复生也, 欲以为相。优孟曰:“请归与 妇计之,三日而为相。”庄王许之。三日後 ,优孟复来。王曰:“妇言谓何?” 孟曰:“妇言慎 无为,楚相不 足为也。如孙叔敖之为楚相,尽忠为廉以治楚,楚王得以霸。今死,其子无 立锥之地,贫困负薪以自 饮食。必如孙叔敖,不如自杀。”因歌曰:“山居耕田苦,难以得食。起而为 吏,身贪鄙者馀 财,不顾耻辱。身死家室富,又恐受赇枉 法,为奸触大罪,身死而家灭。 贪吏安可为也!念 为廉吏,奉法守职,竟死不敢为非。廉吏安可为也!楚相孙 叔敖持廉至死,方今妻子 穷困负薪而 食,不足为也! ”於是庄王谢 优孟,乃召孙叔敖子,封之寝丘四百户, 以奉其祀。後十 世不绝。此知可以言时矣。 ... 更多 >>